释义 |
法律分析: 1、在催收过程中故意挑起事端,与借款人发生口角,再纠集人员与对方大打出手,这个涉嫌聚众斗殴罪; 2、到借款人父母家中、单位里闹事,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 3、巧立名目以支付调查费、差旅费等索要钱财,涉嫌敲诈勒索罪; 4、在催收过程中如果对借款人故意报复、伤害,那么涉嫌故意伤害罪; 5、为了让借款人尽快还钱,采用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的方法,涉嫌非法拘禁罪; 6、不断的采用电话轰炸、言语侮辱、爆通讯录的手段骚扰借款人及其身边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