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名字可以改吗 要什么证明 |
释义 | 户口名字可以改,要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其次,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改名字需要的材料: 1、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证明父母、子女身份的证明材料。例如,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父母结婚证等; 3、证明子女姓名变更的事实、依据以及理由的相关材料; 4、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 5、为孩子改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改名字的限制条件: 1、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2、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 3、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4、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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