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商业贿赂?商业贿赂的表现有哪些? |
释义 |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排斥竞争对手,为争取交易机会而暗中给予交易对方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为现金、费用、证券、实物等形式的贿赂。商业贿赂构成犯罪时,适用刑法进行处罚。商业贿赂案件的主管根据金额标准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决定。 法律分析 什么是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外文名:commercialbribe)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五是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六是给予或收受回扣; 七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相关罪行 商业贿赂行为中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164条规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业贿赂案件的主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达到此标准的案件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主管,不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主管。 结语 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为排斥竞争对手,争取交易机会而给予交易对方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现金贿赂、各种费用、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利益的给付或收受。商业贿赂行为构成犯罪时,根据刑法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刑罚。商业贿赂案件的主管机关根据涉及的行贿数额和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来确定,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主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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