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下来以后下一步怎么办 |
释义 | 工伤认定后,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申请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职工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委员会应在60天内作出结论,并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和个人。工伤认定结论后一年内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等级按各地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有所不同,未达到最低伤残等级的一般不予赔偿,但医疗费和工伤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之后怎么办 1、工伤认定下来之后,若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按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持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伤认定下来后的步骤是什么 1、一般工伤认定下来后,就需要做申请伤残鉴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单位一方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 2、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内做。 3、最后是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对照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的赔付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未达到最低十级或者以上伤残等级的,一般没有赔偿,但医疗费及工伤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结语 工伤认定完成后,职工可根据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出具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单位和个人。工伤认定后,需进行申请伤残鉴定,若一方对认定不服,需等待60天后再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伤残鉴定应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内完成,根据鉴定等级和各地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未达到最低伤残等级的情况下,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和工伤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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