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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宁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释义
    法律分析: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本市户口的,要辞职两年后才可以提取。外地户口的,让公司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辞职后,如果员工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房贷本息、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百分之十五以上,部分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话,可以支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办完辞职手续,符合上述要求,所以可以立马取出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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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4: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