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金太高怎么办 |
释义 | 合同中的违约金如果太高,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律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一、违约金额是否有限制 违约金没有法律限制。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分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按照下列方法确定:1、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2、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或增加;3、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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