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坏他人财物不足5000 |
释义 | 行为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行为人损坏公私财物次数达到三次以上,既使数额不满五千元,也可构成该罪;行为人伙同他人实施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就可构成该罪,不以5000为标准。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