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不服,公司起诉,职工应对策略 |
释义 | 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程序及法庭调解的要点。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可上诉。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包括通知当事人、调查取证、开庭等环节。判决应在6个月内作出。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上诉或申请再审。对劳动仲裁裁决不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裁决需符合相关条件。 法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书经审查,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各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即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首先由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重新审理判决。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的,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均按普通程序进行,即进行通知当事人有关情况、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调查取证,开庭。开庭时宣布审判人员名单及法庭纪律,询问是否请求回避。然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判决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当事人对一审或二审生效的判决及调解协议,均可申请再审,是否再审由法院决定。 由此,如果公司不服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的,劳动者依据法院的通知进行相应的答辩,举证程序即可。 相关知识: 劳动仲裁裁决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结语 根据《民事诉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书经审查,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要求重新审理判决。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按普通程序进行,包括通知当事人、调查取证、开庭、调解和判决等环节。判决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对判决不服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公司不服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劳动者可按照法院的通知进行答辩和举证程序。劳动仲裁裁决执行时,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但存在特定情形时可裁定不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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