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方式包括 |
释义 | 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竞争性谈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主要有以下两种: 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无效当事人双方的过错,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有效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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