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纠纷的管辖有法定管辖和约定管辖。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法院并不是原告起诉的唯一选择。因此,对于被告户籍地在外地的,应该先了解合同是否对管辖法院有约定,如果没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比如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借款,或者要求支付货款等,如果合同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原告所在地也是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只能适用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可以了解被告是否在当地居住,居住时间多长,是否是在当地经常居住,并对被告在当地工作居住情况进行调查,如果被告确实是当地经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则可以以当地为被告经常居住地为由,向当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