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可以的。但债权人在三年内不向法院起诉,则可能面临超过诉讼时效败诉的风险,这三年未主张权利的,丧失诉讼胜诉权。假如时效过了,对方认可该笔债务且同意履行的,视为对原债权债务的重新认可,仍可起诉要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