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收到工伤认定通知书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对于劳动者,处理工伤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 第二步,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 劳动关系证明 材料是 申请工伤认定 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的 工伤认定程序 ;没有劳动关系证明,不要轻易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否则也可能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第三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由人力资源和裤李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是处理工伤最为重要的一步。如果单位认可是工伤,劳动者可以建议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力作出工伤认定,不要盲目敬稿相信企业认可工伤的承诺(注:极少数地区规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认可为工伤的胡稿迟,可以按工伤处理。)第二、自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职业病,最晚不要超过一年的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步,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对工伤受伤程度进行伤残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 第五步, 申请劳动仲裁 ,索赔工伤待遇。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可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 工伤赔偿标准 ,可以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 劳动合同履行地 的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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