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购车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应付对方一半补偿;如果婚前购车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个人还贷,则不需分割。婚前购车婚后还贷的情况下,离婚的分割方式如下: 如果婚前个人财产购买车辆并签订购车合同,而婚后则共同还贷款,那么贷款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时,车辆归婚前购车者所有,而婚后还贷的贷款部分,则应该支付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如果认定一方婚前购车属于个人财产,而婚后则个人还贷款,那么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否则离婚时不需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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