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者插足,破坏家庭婚姻,请问我能否起诉第三者?或者报警怎么 |
释义 | 我国法律不允许第三者起诉对家庭造成伤害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不支持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也不受理未提起离婚而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案件。 法律分析 第三者给家庭造成伤害的,不可以起诉她,因为我国法律没有对第三者进行约束。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应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保护家庭婚姻权益: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 当第三者插足并破坏了家庭婚姻关系时,您有权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您的家庭婚姻权益。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选择起诉第三者或报警。起诉第三者的法律责任可能包括侵犯家庭婚姻权益、侵权行为等。法庭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成立起诉的依据,并作出相应的判决。报警则是向警方报告第三者的不当行为,警方将会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结果会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具体建议和指导。保护家庭婚姻权益是您的合法权益,法律将为您提供相应的保护。 结语 家庭婚姻关系受到第三者的侵害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可以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对于未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当第三者插足并破坏了家庭婚姻关系时,您可以选择起诉第三者或报警来保护您的家庭婚姻权益。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指导,法律将为您提供相应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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