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的死刑案件中,辩护律师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撤回辩护。被告人可以自行申请辩护人接替辩护,或者由法院指定辩护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提供辩护。”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应当依法向法庭提出辩护意见和意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在依法承担辩护职责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回辩护:一、因委托人的原因,无法继续为委托人提供辩护;二、委托人的行为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律师承担辩护职责;三、其它情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确凿,或者被告人自己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认罪态度较好,不再需要辩护的,可以申请退庭。” 被告人在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后,应及时申请法院指定辩护人或自行聘请辩护人。同时,被告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延迟庭审。被告人应当积极配合辩护人和法院的工作,保障自己的法律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