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规大棚房强拆一般不予补偿。“大棚房”顾名思义,就是大棚里盖房,农业用地被非农业使用。“大棚房”其实是打着建设生态大棚旗号,把大棚建成房子、院子,甚至是带房子的农家院的做法,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不存在违规大棚房强拆的赔偿问题。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大棚房强拆什么时候叫停 没有被叫停,是进行合理整改。早期很多关于大棚房强拆被叫停的言论,主要是因为避免一刀切这一政策调整而来的,但是避免一刀切,并不是意味着大棚房整改活动就不进行了,只是说要合理进行整改,比如针对非农业的大棚房肯定是要进行拆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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