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失业金需要带以下材料: 1、单位辞退证明; 2、本人身份证明; 3、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清厅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答瞎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伏笑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