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的免责条款是否需要我事先了解并签署才能生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应当载明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计算方法、免除或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内容。其中,免除或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以显著的书面形式提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并经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确认。因此,重疾险的免责条款需要事先了解并签署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二条 保险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 《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条款: (一)保险标的和保险标的的价值; (二)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 (三)保险费率和计算方法; (四)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五)保险人的责任和义务; (六)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义务; (七)保险事故的认定和理赔; (八)解决保险纠纷的方式和期限; (九)保险合同的解除、终止、续签和变更的条件、程序和效力; (十)其他约定事项。 3. 《保险法》第十五条 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以显著的书面形式提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并经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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