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是指在职称评审中,对于符合条件但未满足晋升标准的人员,可以通过破格晋升的方式提升职称等级。 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应符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但由于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原因无法申报高级职称的; 2、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具有卓越的成就、突出的贡献和影响,或者在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等方面担任重要角色并取得突出成绩的; 3、在所从事的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本领域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的; 4、具有突出的学术成就、专业技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的。 综上所述:建议广大干部在工作中不断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争取通过正常途径获得职称晋升。同时,对于那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但未满足标准的人员,应该加强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争取通过正常途径获得职称晋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条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第七条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