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住宅小区内的雨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是违章建筑。雨棚系违章建筑、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物业有权请求拆除,行为人拒不改正的,物业或者其他业主可以向城市规划部门报告,由其执法单位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