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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赡养老人遗产分配比例
释义
    36、赡养老人遗产分配比例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多分,具体数额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1、首先,多照顾老人能多分遗产。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岳父岳母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配偶、父母、子女、丧偶儿媳可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的可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没有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4)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受抚养的继子女。
    (5)父母包括有抚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6)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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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