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赔款 |
释义 | 遇到以下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赔款: (1)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3)擅自变更房屋设计违背合同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都会对房屋的设计作出约定。在实际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开发商未经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设计,违背了购房者当初签定合同的目的。购房者是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的。 (4)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 一、买的期房烂尾了怎么维权 买的期房烂尾了的,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的要求。如果开发商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购房者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来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商品房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需承担什么责任 商品房出现以下质量问题开发商要承担责任: 1、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开发商按照预售合同之约定承担维修和一倍赔偿的责任。 3、超过保修期,开发商不对非主体结构质量瑕疵承担保修责任。 4、开发商对对房屋拒绝修复的法律承担。 5、开发商注销后,质量瑕疵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民事主体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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