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程序是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程序是: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发起人; 2、股份发行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遵循的原则。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时为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筹集股份而发行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提到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和发行,是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筹集成立公司所需的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发行和募集发行。发起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3、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通过成立大会;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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