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地产转让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房地产转让必须登记才能生效,登记是房地产公示的一种方式,只有公示才能产生物权变更。如果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之间订立房地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签订有关设立、变更、转让、消除房地产产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