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法院提存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申请法院提存的手续如下: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 2、提存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公证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复议程序; 3、提存部门应当对提存标的物进行验收并登记存档。对于不能提交存款部门的标的物,存款部门应派人到现场验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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