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对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再次提示: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所以判决的抚养费包含了以上三部分内容。当然夫妻可以协议除了支付抚养费之外,对于婚生子女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可以对半承担。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