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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狱综合治理13项问题
释义
    "监狱综合治理的十三项问题:
    1.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队伍管理宽松软,对违纪违法问题缺乏斗争精神和较真碰硬态度,失责不问、追责不力;
    2.宗旨意识弱化,身份意识不强,职业能力不足,工作上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
    3.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接受请托、收受贿赂,失职渎职、徇私舞弊;
    4.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直接或纵容唆使他人提供出具虚假悔改、立功、评估材料;
    5.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提供虚假病情诊断、生活不能自理鉴别、妊娠检查等材料;
    6.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违反法定程序;
    7.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各部门重配合、轻制约,案件审查“走过场”;
    8.违规为罪犯办理调动监狱或者监区安排劳动岗位予以照顾,对罪犯改造行为选择性执法;
    9.“捎买带”现象、手机等违禁品屡禁不绝、查处不力,清监搜身等制度落实流于形式;
    10.违规扩大处遇范围,为罪犯提供“特殊照顾”;
    11.使用罪犯代行管理职权,纵容、包庇罪犯拉帮结伙、恃强凌弱;
    12.监狱企业运行管理中权责不清、监督不力,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
    13.干部队伍管理不严,腐败违纪案件时有发生。"
    农村基层治理三个问题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治理人才缺乏,素养不高。由于中高山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村有文化、有远见、有学识的劳动力人口外出务工,在家群众文化素养普遍不高,再加上政府没有政策鼓励和支持,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造成基层治理先进人才缺乏。
    (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资金保障。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投入,然而地方政府财政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基层治理经费相对有限,这些资金对于范围广、种类复杂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如九牛一毛,只能勉强维持日常的开支,无法保障基层治理工作正常运转,加之,很多村民外出务工或创业,他们不愿意为本村的公共事务掏腰包、作贡献,导致基层社会治理资金投入不足。
    (三)部分群众对基层治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一是村民思想意识有待提高,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大部分群众卫生习惯较差,对农村环境的认识不足,缺乏基本的公共卫生意识,只顾个人方便,随意乱倒、乱丢垃圾,对于公共设施不予爱护;二是农村大部分年轻有文化的人都外出务工,在家的都是老人和孩子,对基层治理工作理解不深,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思想,对农村基层治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市域治理定义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新的概念,从字面表述上看,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组合,体现的是国家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在“市域"范围内的落实。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中央文件用“社会治理”的概念取代了以往的“社会管理”概念后,政学两界对其已有深入的探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法逐渐深入人心,其概念要义也较为清晰。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十三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第十四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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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9: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