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4年法院会判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能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4年,法院会判决离婚。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如果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则无法证明感情破裂,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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