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三个步骤:1、确定管辖的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有些例外的情形,可直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2、准备起诉的资料,如: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主要包含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具备抚养孩子更有利条件的证据;共同债权及债务的证据。3、法院受理之后,按照法院通知缴纳诉讼费,接收对方的证据材料,开庭参与审理或进行调解,调解或判决或撤诉结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