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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辩护律师在代理不同类型死刑案件时,需要与其他律师合作吗?
释义
    法律分析:死刑辩护律师代理不同类型死刑案件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与其他律师合作。在一些复杂的死刑案件中,由于案情复杂、涉及面广,需要多个律师协同工作,以保证案件的胜诉率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参加诉讼,并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与其他辩护律师合作,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死刑案件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为保证死刑案件审判质量,对于复杂、疑难死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会议集体审理,并与检察机关、辩护人协商,邀请鉴定人员、专家和见证人等到庭作证。”
    因此,在代理死刑案件时,死刑辩护律师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与其他律师合作,以确保案件的胜诉率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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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9: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