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超越了法定的职权,作出准许的行政许可决定的。2、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的行政许可决定的。3、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4、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的行政许可决定的。5、依据法律规定其他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3:3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