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诉失败的法律后果 |
释义 | 反诉失败的法律后果是没有机会上诉。 反诉主张的诉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本诉判决义务要承担。反诉失败没有机会上诉,因为法院不会下达不予受理裁定书的,只能再另行起诉。 具体是一审宣判之后提起反诉,法院不会立案受理的。没有机会上诉,因为法院不会下达不予受理裁定书的。 反诉必须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逾期反诉,法院就不会受理了,因为无法合并审理,就不是反诉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反诉的好处是,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讼累,降低司法诉讼成本,而且反诉成功后,两个诉可以相互抵消,有利于判决的顺利执行。 反诉必须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逾期反诉,法院就不会受理了,因为无法合并审理,就不是反诉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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