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在房屋上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该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父母出资买房付全款和付首付结果有哪些不同 父母在婚前全资买房的,该房屋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婚前付首付,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归产权人,而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婚后付全款或首付购房,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加名后离婚怎么处理 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婚后添加对方名字,其行为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房屋经过加名,已经发生了房屋产权的变动,具有物权效力,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且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因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判归不动产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也为不动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动产登记方对以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为限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婚后房产的分配:婚后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等)。所以,婚后买的房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不管房本上有没有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会被分割,一般按照平均分割为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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