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 |
释义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 一、定向生6年工作内工资 对按协议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定向医学生,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所在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政策,落实有关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并结合实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欠快递费不给没欠条没合同怎么办 在没有欠条及合同的情形下,讨薪方法为:首先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收集工作了的证据,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仲裁没用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没用可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 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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