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单方卖房无效,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卖房行为有效。 一、共有房子被别人卖了怎么办 一人卖掉共有房产的其他共有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请求侵权人进行赔偿。共同共有的房屋买卖需要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一方将房屋出卖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获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有权要求出卖房屋的一方进行赔偿。 二、出卖人未经配偶同意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出卖人未经配偶同意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配偶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配偶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夫妻一方签订买卖合同,第三人属于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合同有效。夫妻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应当平等协商,取得-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