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蒙古关于草原承包的法律法规(内蒙古草原管理条例细则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1.内蒙古草原管理条例细则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细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经做出行政处罚的, 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旗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 草原承包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 收回、调整承包草原; (二) 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草原承包经 营权; (三) 将承包草原收回抵顶欠款; (四) 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草原承包经营权; (五) 其他侵害草原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条违反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 改正。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细则规定,为采集、加工、经营发菜活动 提供场所的,由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 行处理;造成草原破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 100元至500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内蒙古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承包经营有哪些规定 第五条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的草原。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人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 意愿,保留其草原承包经营权,允许其依法进行草原承包经营权 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人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 当将承包的草原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 回承包的草原。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草原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草原 时,承包方在承包草原上投资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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