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居住证的手续是什么 |
释义 |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注: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提醒: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一、居住证明办理流程有以下五个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二、需提交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以及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对首次办证的公民免收取证件工本费,对公民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