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案件立案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判断 |
释义 | 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且无危害后果的情况下,不予行政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的违法行为,以及受胁迫或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并减轻危害后果的情况下,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分析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拓展延伸 行政案件立案程序及法律要点 行政案件立案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涉及行政管理范围内的争议、纠纷进行登记、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行政案件立案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案件的立案要点包括:符合立案条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明确被诉行政机关、明确请求和依据、适用正确的诉讼程序等。在立案过程中,法律要点包括法律适用、证据规则、程序规定等方面。行政案件立案程序及法律要点的正确理解和应用对于保障行政案件的公正、合法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不满14周岁的人的违法行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的违法行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的违法行为;受他人胁迫或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并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况,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行政案件立案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涉及行政管理范围内争议进行登记、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正确理解和应用行政案件立案程序及法律要点对于保障公正、合法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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