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胃癌患者因为医疗事故而被拒赔,应当依据《医疗纠纷调解条例》和《侵权责任法》进行维权。医疗机构在履行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尽到审慎、诚信、保密、安全等义务,如果因医疗过程中没有尽到以上义务,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医疗纠纷调解条例》 第十条 医疗机构在履行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尽到审慎、诚信、保密、安全等义务,对医疗纠纷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的医疗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到注意义务或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 因医疗活动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