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减少吗? |
释义 | 1、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确实有困难则抚养费可以相应减少。 2、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3、对于双方需要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欠条可以代为做子女抚养费吗 孩子抚养费可以打欠条。对于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并作出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什么时候开始给? 抚养费从双方约定好的时间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开始时支付。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女方不用付抚养费吗 如果是男方直接抚养孩子,那么女方是需要支付相应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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