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吗 |
释义 |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吗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减免: 1.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者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2.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二、离婚后能否对子女抚养权提出变更 离婚后是可以对子女抚养权提出变更的。且如果双方能就抚养权变更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变更。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变更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不交吗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不可以不交。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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