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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驱逐出境由谁来决定
释义
    县级市级公安机关都无权决定,而是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关于涉外治安案件的办理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对外国人需要依法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由承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安机关决定,不再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并附加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应当在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再执行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1至5年内不准入境。
    一、治安处罚种类分哪几种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以下四种:
    1、警告,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的谴责和告诫;
    2、罚款,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限令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人民币现款的治安管理处罚方法;
    3、行政拘留,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强制关押在专门处所,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以示惩戒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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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9: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