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对法院的审理都规定了相应的时限。1、一审:简易程序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须上级法院批准。2、二审:对判决上诉的,3个月;对裁定上诉的30日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3、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鉴定时间不计入审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