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继承的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继承的遗产一般是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指定由其中一方继承的遗产,那么该继承的遗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而属于个人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有哪些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如下: 1、离婚。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导致财产混同,一旦离婚,双方不再共同生活,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约定。通过约定改变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变更夫妻财产各自所有制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制; 3、继承。夫或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应该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然后再对死者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继承; 4、夫或妻一方实施了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是: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父母继承女儿的遗产,女婿有份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若该遗嘱中明确表示,该遗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则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女儿继承父母遗产,女婿有没有份,要看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 三、房子遗产儿媳妇有份吗 (1)父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中确定遗产没有儿媳份额的,儿媳没有权利要求分割遗产。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只有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割。除此之外,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房子遗产儿媳妇没有份。不过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和儿子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儿子的财产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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