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章行为如下: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4、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6、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7、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9、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