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首先应当知道强制拆迁是否是合法的。如果强拆方属于非法的,那么,当事人首先应当冷静,积极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报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处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强制拆迁程序有哪些? 强制拆迁的程序如下: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如何进行强制拆迁诉讼? 强制拆迁提起诉讼后的处理是,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仍然可找拆迁律师提起该诉讼,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3条,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司法强制拆迁流程是什么? 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流程如下: 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 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4、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 强制拆迁如何进行 强制拆迁的进行如下: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强制拆迁需要哪些手续 强制拆迁需要的手续有: 1.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交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等材料; 2.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3.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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