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怎么办? |
释义 |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怎么举报强制拆迁 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或是直接报警求助,具体面对强制拆迁解决方法: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及早求助律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和维权,取得合理的补偿和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没有法院判强拆怎么办 如果人民法院没有下判决书就强拆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或者是拨打110报警处理。 违法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一)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二)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三)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四)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五)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拆早已被取消,目前想要进行强拆必须经过法院的行政裁决,非经裁决不得拆迁,只有法院才有司法强拆权。 所以,无论是征收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均应在完成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法院的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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