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绿灯时是否可以不礼让行人? |
释义 | 绿灯未让行人也属于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减速行驶并停车让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交警将对未让行人通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和记分。同样,行人在穿越马路时也应注意安全,快速通过斑马线,不要在红灯时仍停留在机动车道上。行人和司机都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通行。 法律分析 绿灯未让行人也属于违法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绿灯没有让行人的时候是违章的,其规定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因此在绿灯闪烁过程中,也应该礼让行人。交警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在成都,违反规定者,将面临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在没有设置交通指示灯的路口,车辆必须等待行人完全通过后才能走。如果行人只是站在路边,还未走上人行横道,就不需要停车避让。”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交警强调,礼让斑马线并不只是司机的事,行人也应视情况等待通过。先观察后通过。行人在穿越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以免信号灯结束时,行人还在路面上,与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如果红灯亮起时行人仍处于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后退,以免发生危险,而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直至通过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结语 遵守交通法规,尊重行人权益是每位司机和行人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应停车让行。即使绿灯亮起,也应礼让行人。同时,行人也应根据情况等待通过,快速穿越马路,避免与车辆发生冲突。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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