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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属于刑事还是治安
释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携带凶器多次入户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未遂是治安还是刑事,由盗窃金额来决定的。盗窃价值超过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达到立案标准,低于一千元就属于治安管理范围。盗窃罪不侵害人身安全,其犯罪本身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是比较常见的侵犯财产型犯罪。如果盗窃未遂,与盗窃既遂的立案标准一致。
    一、盗窃 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行为要构成罪,必须符合相应的追诉标准。对于盗窃案来说,最直接的标准就是涉案价值。各地的立案标准大都在2000-3000左右,低于这个标准的就只能算盗窃行为,而不构成盗窃罪。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修订刑法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打击扒窃分子而规定的。由于扒窃分子流动性大,不易被抓获,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根据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论处:(一)未成年人作案的;(二)全部退赃、退赔的;(三)主动投案的;(四)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盗窃罪是最古老的犯罪之一,发案率一直比较高。涉嫌盗窃罪,也没什么可说的,首先积极退赃,争取获得悔罪表现,情节轻微的,可能还会不作为犯罪论处。但是盗窃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嫌疑人应当尽快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律师能教授被告人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最好的庭审效果。
    二、砸车窗玻璃盗窃该怎么判
    砸车窗玻璃盗窃判刑多少年,要依据砸破玻璃价值和盗窃财物价值而定,玻璃价值超过五千,盗窃财物超过一千的,按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构成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主体要件,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外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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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3: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