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的没工作离婚夫妻财产一般对共同财产均分,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与是否有工作没有关系,婚后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等;上述财产,夫妻一般拥有均等分割的权利,但是若一方生活困难的,法院也会酌情多分给生活困难的一方。离婚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